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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都市报:中山一出租楼竟藏着“重型炸弹”!一旦出事将引发爆炸或爆燃
所属栏目: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:2018-07-13 阅读: 次 文章来源:沈阳二手吨桶供应网
南都讯 记者王卫 通讯员董润平 7月9日下午,中山市古镇镇公安、消防、安监等部门在检查中发现,古镇曹三大街长塘南巷50号一栋4层高的居民住宅非法储存10吨汽油,这个“重型炸弹”严生威胁所在建筑和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,责任人被公安带走调查。
该建筑4层高,一层非法储存了大小不一的塑料和铁桶,全部是汽油,重量约为10吨。二层至四层出租,约住了50人。一层存放了高约1.2米宽约1.5米的塑料桶6个,室外一辆小型货车上存放一样大小塑料桶1个,共7个;一层存在普通加油铁桶18个,小型塑料桶5个。
现场发现类似油站的加油枪一支,大塑料油桶旁边摆放一个蓄电池,并接好了电线和插座。一层未发现灭火器,也无任何消防安全设备、设施。一旦摆放在油桶旁的蓄电池发生故障着火会立即引燃汽油,势必发生爆炸或爆燃,楼上和建筑附近的居住人员生命安全将受到巨大威胁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,具体情况有待公安机关调查。
据了解,当前油价相对较高,油站对无证照车辆不予以加油,为谋求利益,该责任人擅自在居民建筑内非法储存汽油,为有需求的无牌无证的车辆提供加油服务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二手塑料桶出售,违反国家规定储存危险物质的,可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