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光县检察院督促安全转移40余吨危险物质
所属栏目: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:2018-09-29 阅读: 次 文章来源:沈阳二手吨桶供应网
原标题:河北省东光县检察院督促安全转移40余吨危险物质
正义网沧州9月27日电(通讯员王丙成)“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清除了藏在身边的‘定时炸弹’,保证了周围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”。近日,在河北省东光县大单镇某村危险物质转运现场,村支部书记握着检察官的手说。
2018年6月、7月该村连续出现了两起污染环境刑事案件,对该村村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,为准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,及时修复生态环境,东光县检察院对污染现场进行二次勘查时,敏锐发现两个污染现场仍存放大量工业废液。有的储存塑料桶存在老化破损迹象,部分易燃、易爆性废液储存仓库不符合存放标准,千升桶供应,容易出现泄露、燃烧、爆炸等安全事故,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,随时可能再次损害社会公益。
针对上述问题,该院党组要求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,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“急群众所急,想百姓所想”,及时监督消除潜在危险,把环境保护、生态修复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起来,保障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。
该院一方面与村委会通报情况,提醒村民注意安全防范,一方面多次与犯罪嫌疑人家属沟通,要求尽快将危险物质安全转移;同时建议督促环保、公安、当地政府尽快联系协调危废处置单位及危险物质的转运手续。在发现问题后,多部门联动,短短一周的时间内,不仅确定了40余吨危险物质的应急处置方案,而且在该院的现场监督下完成了安全转运工作。
在保障社会公益方面,该院走出“为办案而办案”的误区,并不因为案件进入诉讼程序,而减少可能对社会公益产生危害因素的重视。多次勘验、现场监督整改成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常态化,强化跟踪监督,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,积极作为,勇于担当,不等不靠,全力为民解忧,实现司法资源有效利用的最大化。